根据北京市旅游局顾晓园副局长关于落实市领导指示,积极帮助集散中心规范经营、解决实际困难的工作部署,2008年8月25日,市旅游局召开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08”环办、西城区旅游局、西城城管监察大队、西长安街城管分队以及北京旅游集散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参加的协调会,就集散中心天安门发车中心在其建筑物顶部设立招牌、售票大厅东侧(面向天安门广场一侧)窗户设立广告以及夜间广告照明等事宜进行了沟通。会议由市旅游执法大队徐越队长主持,集散中心副董事长李彬介绍了广告设计方案。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北京旅游集散中心作为“一日游”主渠道,必须加强对其的宣传力度,设立明显标识和广告宣传,不仅能够扩大了宣传,而且便于旅游者识别,但设立户外广告的审批权在市市政管委,天安门地区又是较为敏感地区,市市政管委批准的难度较大,建议由集散中心上报广告设计方案,由市旅游局上报市政府领导审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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